一、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包括哪些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
(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除外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
(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
(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